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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诊疗意见须知

第二诊疗意见门诊须知

原则上限于患者本人咨询(患者家属或合法委托人也可以咨询)。

患者未能同时就诊,需要患者本人的书面同意。

若患者为未成年人、或因意识不清、严重痴呆等无法确认本人同意时,需要出示能确认亲属关系的证明(健康保险卡的复印件等)。

医生和咨询时间

担当咨询的医师为部长、主任医师、或主任医师以上级别所指定的医师。

咨询时间原则上为30分钟至1小时。

注:咨询时必须提供转诊病情报告(介绍信)。

另外,根据需要也会要求提供超声波检查报告与图像、MRI检查、CT检查的胶片、病理组织检查报告、病理标本、内窥镜检查报告与图像等。

费用(自费诊疗)

日本患者:

诊疗时间30分钟之内10,000日元(不含税);

每延长30分钟:5,000日元(不含税)。

外国籍患者(家属或合法委托人等):

30分钟之内20,000日元(不含税)。

每延长30分钟:10,000日元(不含税)。

有关第二诊疗意见服务的医疗保障

患者及家属对本院的治疗方针,希望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提供第二诊疗意见时,本院保证患者的第二诊疗权利并给予援助。

目前,正在本院治疗的患者,希望接受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对自身疾病的治疗方法等咨询的,可无需顾虑,请同主治医师及护士商量,本院将为您提供诊疗信息。之后也不会因此发生诊疗问题。

另外,提供诊疗资料将征收一定的诊疗信息提供费(医保诊疗)等,敬请知悉。

联系就诊

需要联系就诊,请访问链接:疾病治疗预约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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