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诊须知:初诊患者指南
初诊患者挂号
请在门诊开放时间内至中央大楼一层 初诊挂号窗口办理挂号手续。
本院对初诊患者要求出示其他医疗机构(居所附近医院等)出具的介绍信(诊疗信息提供报告)。
无介绍信者除诊疗费之外还要负担“保险外并用医疗费8640日元”,敬请谅解。
初诊患者注意事项
在本院就诊之际,请务必携带“健康保险卡”及其他所需医疗卡。
并请携带经常就诊的医师开具的介绍信(诊疗信息提供报告)和数据光盘、底片等。
流程说明
从挂号到完成治疗的流程
1、填写《诊疗申请单》。
2、初诊挂号处设置了填表柜台,请在此填写《诊疗申请单》。
3、在初诊挂号窗口柜台上取号。
4、填写红框内的所有项目(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现住址、籍贯、联系电话)。
5、填写后请在附近等待叫号。
初诊挂号
6、叫到号后请到初诊挂号处。
7、将《诊疗申请单》、《健康保险卡》等以及《介绍信》递交初诊挂号处。
8、接到《问诊表》后,请填写并交还给初诊挂号处。
9、挂号成功后将交付就诊卡和《体检当天诊疗导航》,并告知如何前往就诊科
就诊
10、在就诊科前被叫到后请进入就诊室。
注:为保护患者隐私,本院不叫名字只叫《体检当天诊疗导航》上的号码。
11、就诊结束后交付结算单、处方等单据,并告知如何前往结帐处。
付款
12、将所有单据(《体检当天诊疗导航》等)提交结帐处取号。
13、结算完毕后,在电子板上通知前往自动结帐机上付款。
注:付款收据上附带《预约单》。
配药
14、本院原则上只开具院外处方单。请去院外医保药房(包括处方开具日4天之内)配药。
注:临床试验药剂及医院自制药剂等属于院内处方药的,则在院内药房配药。
15、完成治疗,如有必要,预约复诊时间。